女孩遛狗险被天降玻璃瓶砸到物业称将贴通知dd-【新闻】
女孩遛狗险被天降玻璃瓶砸到 物业称将贴通知
25日晚上我女儿在楼下遛狗,不知谁从楼上扔下个玻璃瓶,正好砸到她胳膊,把孩子吓坏了,这种行为实在让人气愤! 27日,家住南高基小区的张女士致电本报,心有余悸地讲述10岁大的女儿遭遇 高空炸弹 一事。
张女士家住南高基小区3号楼,她的女儿今年10岁。1月25日晚9时,张女士的女儿到楼下遛狗,当走到单元门前的垃圾箱附近时,忽然听到 啪 的一声,伴随而来的是玻璃破碎的声音。当时女孩并未在意,仍继续遛狗。然而没过多久意外却发生了,又有一个物体从高空坠下,正好砸在女孩左胳膊上。这突然一击,把女孩吓得不轻,赶紧将张女士喊下楼。
我到楼下一看,也吓了一大跳,地上散落着好多蓝色的碎玻璃碴子,是有人从楼上往下扔玻璃瓶,正好砸中了我家孩子! 让她颇感万幸的是,由于天气寒冷,女儿身上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胳膊才没有受伤。 当时天太黑,孩子也没留意到瓶子是从几楼扔下来的,所幸只是砸在胳膊上,要是砸在头上后果简直不堪设想!真不知道做出这种事的人是怎么想的! 她气愤地说。
27日,记者联系上小区物业经理,他称,已接到张女士投诉,由于事发夜间,无法判定玻璃瓶到底是从谁家投掷下来,因此只能大致锁定一个范围,派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去查看。 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提醒高层住户不要随便往楼下投物品,以免伤及无辜。 他表示会尽快在小区贴出通知,希望每一位居民都要自觉,安全的居住环境需要大家一起维护。
对此,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王亚琼律师表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高空坠物事件对人身造成伤害后,有明确事故责任人的由相应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找不到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 □记者 卞静 通讯员 王佳荟
编辑:邓达 作者:卞静来源:燕赵晚报【打印】
- 西门子助力大船海工海洋石油982钻井平台片弹簧螺纹刀具绷缝机电压表舞蹈服装Frc
- 工程机械行业十二五规划迎发展新契机加热条东阳旺铺租赁包馅机地震仪器Frc
- 1月2日齐鲁化工城塑料报价0纸成型机直角棱镜个性童鞋铝箔垫片河虾养殖Frc
- 我国标签印刷技术未来将走向何方休闲西装石英晶振薯类制品广告立牌脱水器Frc
- 未来3年印度国内对低级粉矿品位在63以下水晶胶水金属印刷机械轴封装载机秤单肩背包Frc
- 环保是新中产家居消费首要需求雪纺上衣电压力锅蜗杆皮夹克油炸锅Frc
- 人民币印刷出错市民收藏九年荥阳线控器扫地机轴承磨床橡胶垫片Frc
- 赢创聚氨脂添加剂10月15日提价宠物包具定西浴用具焙烤食品过渡接头Frc
- 11月09日诸暨大唐轻纺原料市场行情锦纶管材模具连衣裙汽车凉垫商标注册暴走鞋Frc
- 库存下降零售回暖汽车行业即将开启复苏周期开关电源扁电缆肉丸机乐器配件弹簧夹头Frc